来源:特区新闻广场
翔安的林先生摔坏了手机屏幕
他找上一家手机维修店
更换屏幕
可谁知屏幕换好之后
再使用时却发现
手机屏幕下方的一块区域有些发暗
是哪里出了问题呢?
林先生赶紧上网查了
更换手机外屏的操作过程
查完之后他觉得
“手机内屏很可能被维修店换掉了”
到底怎么回事呢?
市民 林先生
只换玻璃外屏,谁会把自己好好的手机内屏,去跟他换一个二手的内屏啊。那时候店家也是说可以只换外屏,而且那个价钱是260元,如果把整个屏幕都换掉,肯定不止这个价钱,我第二天早上就去找维修店理论,他也承认把我整块屏幕都换掉了,他的意思就是,这是维修的一种方式,以屏换屏。
当林先生发现手机不对劲
再次到店时
手机维修店的工作人员告诉林先生
更换手机屏幕有两种方式
第一种
只更换玻璃外屏,但因为和内屏剥离、拆合的问题,至少需要两个小时才能完成更换。
第二种
维修人员提前把新的玻璃外屏和内屏组装好,直接替换到客户的手机上,这也就会把客户的内屏也一并换掉。
当时店员就是用第二种方式
直接将林先生的整块屏幕换掉
那么当时店员有提前告知林先生吗
01
林先生:“没有提前告知换掉整块屏幕。”
市民 林先生
说好的我只换一个玻璃外屏,结果把我整个屏幕都换掉了,也不告知我,你怕我等,那你跟我讲,既然能在我眼皮底下把我内屏换掉,那有没有在手机其它地方动手脚,也给我换了,到时候再出问题,可能也是他们造成的,那这样子我觉得我把这台给你,你赔给我一台新的,这样子我觉得才能安心。
02
店员:“维修的方式就是这样,老板有提前告知。”
记者陪同林先生再次来到这家手机维修店,店员表示,在维修手机前,已经将换屏的方式告诉林先生了。
手机维修店店员
现在市面上维修外屏的就是这两种方式,你一直争有没有跟你讲,我们老板是说有跟你讲过了。
没有提前和我说啊, 老板并没有,而且我昨天来跟你理论的时候,你的意思就是大家都是这么干的,就是把我整个屏幕换走,你的意思就是我去别的地方修也一样?
市民 林先生
手机维修店店员
我们不要争了,你说要让市场监管处理,那就打市场监管电话来这边协商 ,或者是我提供那方案给你售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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店员提供的售后方案
NO.1 再帮林先生换一块新的内屏
NO.2 将林先生自己的内屏换回去
NO.3 把手机恢复到维修前的状态,把钱退给林先生。
对于这些方案
林先生都不接受
于是他向市场监管部门
投诉了这家手机维修店
市场监管部门到现场调解
你干嘛不解释一下你偷偷换我屏幕。
市民 林先生
手机维修店工作人员
没有偷偷,当着你面,而且我们销售人员提前有跟你咨询过了,你要用换还是加工的。
我就是换玻璃,明确就是换玻璃。
市民 林先生
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认为
这起消费纠纷产生的根源是,手机维修店工作人员到底有没有向林先生传达清楚,手机换外屏的两种维修方式。
在林先生认为只被更换了手机外屏的情况下,手机内屏也被一并更换,产生了手机屏幕发暗的质量问题。但双方只存在口头合同,具体合同内容不明确,双方各执一词。
经过调解
手机维修店同意向林先生补偿1000元
林先生也不再追究
市民 林先生
事后手机维修店自己也说了,我是换外屏,但是他解释也是给我换了玻璃外屏,只是说他把整个内外屏换掉,可以让我少等,换的方式不同,但结果是一样的。但我不这样认为。我好好的屏幕就被换走,我是这样理解的,我要一个说法。
在日常交易过程中,经营者应该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细节,并开具发票做好备注,避免侵害到消费者的知情权,产生消费纠纷。
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刘清源
提醒消费者跟经营者,特别是广大农村经营者,你给消费者从事服务的时候,要开具发票或者收据,双方的权利跟义务约定要非常清楚明白,这样既能保护商家自己的权益,也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,也维护消费市场和谐稳定。